在公司上班七个月,老板说我业务做得不好把我炒了,我能得到赔偿吗?

在公司上班从事业务工作七个月,在这工作期间我拜服过很多客户,同时也带老板亲自去谈过好多次业务。可没有一次成功的,老板借此理由说我业务做得不好把我炒了,另外我进公司到现在从没跟他签过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又应该得到哪些赔尝呢?请大家帮帮我!

单位严重违法,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需要走法律程序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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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1
被老板炒,没有赔偿。但老板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这个他得赔偿。按你服务7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提出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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