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银行卡借给了朋友,他用银行卡诈骗,我有责任吗

我在外地与朋友一起玩,他说要让我给他办一张农行的卡,朋友没有身份证,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我也没有思索的就给他办了一张农行的卡,并且告诉了他密码。后来他竟然用银行卡敲诈,我 不知道,我有责任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用没用我的卡诈骗,我是怀疑,他给我是一个村的,好长时间找不到他,我怀疑!我给他办的事一张普通的银行卡,我副连带经济责任吗?再说卡是在外地办的,我想挂失都挂失不了。不知道卡号。 如果他诈骗了。我有责任吗?

将银行卡借给别人,他人利用银行卡诈骗,只要有证据证明本人未实际参与诈骗犯罪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的,以共犯论处。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扩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银行卡借用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借给他,就是诈骗行为的共犯。
  银行卡(Bank Card) 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邮政储汇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因为各种银行卡都是塑料制成的,又用于存取款和转帐支付,所以又称之为“塑料货币”。银行卡的大小一般为85.60×53.98mm(3.370×2.125英寸),也有比普通卡小43%的迷你卡和形状不规则的异型卡。
第2个回答  2009-11-29
你不知道的情况下。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如果你是知道他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给他。那你就是共犯。。。

补充:我已经说了。你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他怎么诈骗都不关你的事情。。。只要是你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28
有,去报案吧!说你银行卡被朋友偷,他知道你密码!看看警察给不给你报失!或者如实秉报,你那朋友有很大责任!
第4个回答  2009-11-28
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冒用信用卡是指行为人非法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或服务。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