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再婚家庭的继承权问题

我爷爷在奶奶去世后再婚,女方带四名已成年子女.婚后购买住房一套,房主为我的爷爷.三年前我爷爷去世,并未立遗嘱.今年爷爷的第二任老伴去世,因为突然,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请问这套婚内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盼详解!
他们当初是登记结婚的.

另外,如何取证这套婚后买的房子是我爷爷当初自己的钱购买的呢?

  一,再婚家庭的继承权问题: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
  2,再婚对象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享有夫妻共同财产一半;
  3,剩下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其配偶(现任)、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
  5,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补充回答:
1、需要查明这笔的来源(如是出售婚前个房产或其他房产所得、或银行的存取款记录能证明是婚前存款等)。

2、即使能证明购房款全部或部分是婚前财产:也可能只是购房的出资是你爷爷的婚前个财产、但房产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样的话,房产中的出资部分算婚前个人财产、全部作为遗产分割(不用先分出一半归你后奶奶了)

1、从你所说,你爷爷和二婚的奶奶应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是吗?

2、如果没有领结婚证:这房是你爷爷的个人财产,只能由你爷爷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即由你爷爷的全部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平分,但你后奶奶因为对你爷爷照顾较多,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3、如果是他们有结婚证:这房在他们结婚后购买,就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应做如下分割:
(1)你爷爷去世没有遗嘱的:房子先分出一半归你后奶奶,剩下的一半作为你爷爷的遗产,由你后奶奶、你爷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你后奶奶的子女无权继承你爷爷的遗产,因为他们再婚时她的子女已经成年、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
(2)你后奶奶去世后没有遗嘱的:她自己的一半房产+她从你爷爷那里继承来的部分,由她自己的子女继承,你爷爷的子女在你爷爷再婚时如果也已经成年的,无权继承你后奶奶的遗产。这样看来,这房子你后奶奶的子女继承的份额要更多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17
婚后买的房子不一定就共有财产。这种情况是不是当年你爷爷已经退休。对方了退休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看这个钱是哪来的。谁出的多。哪一方就多。这样再来决定分财产。
暂且我们认为是共有的,对半共有。
那么当你爷爷过逝的时候,他的遗产是这房子的一半。继承人是你爷爷的子女加上二婚的配偶。一般是平均分配。因为二婚时你爷爷的配偶的子女已经成年。所以没有抚养关系没有权利来继承你爷爷的遗产。
现在那个二婚女的过逝就是他的遗产就是她原来的一半加上从继承来的那一份。而这些你方也是不能继承的。你方的应当和她也没有抚养关系吧?
然后如果能够证明这个钱是你爷爷或者对方婚前已经有的财产的话,那么就是按照各有的份额分配。分配方法也是这样子的。
比如这个房子是一百万吧。你方有四兄弟姐妹,那么就是五十万为其中一方的。然后继承完之后,女方那边为总的为五十万加十万六十为对方财产。现在对方的四个子女呢各十五万。我觉得既然房子都是你爷爷的名字。那么很可能 就只是你爷爷的婚前财产买的。或者在结婚时已经有那些个钱。是婚后才买的。不是两个人共同买的。你可以寻找证据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爷爷出钱的。不是婚后收入买的。那也就不是共有财产了。
第3个回答  2009-11-17
房子是你爷爷和继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生前没有什么约定的话。
既然继奶的子女在他们二婚时都已成年,如果他们没对二老尽过赡养义务的话,就无权继承你爷爷那份,反之就有权继承。你爷爷的子女也是如此。
再理一下房子的继承顺序。假设他们双方的子女都未尽赡养义务,那就各自子女继承各自的那份。但是,由于你爷爷先去世,那就是说你爷爷的子女和继奶先要平分那一半,现在继奶去世了,她的子女来分她的那一半加上她从你爷爷那继承来的一份。
你的表述很抽象化,所以我的分析你可能要多读两遍。
第4个回答  2009-11-17
首先要楼主清楚,我国婚姻家庭法对你所说的情况的规定有明显的界限,即~~~你爷爷和第二任妻子是否领结婚证了。
如果没领的话那就简单了。可以很清楚告诉楼主,房子是属你爷爷自己的孩子,女方子女没权利分的遗产~!!我国法律不保护无证夫妻关系,包括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现在也没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如果领结婚证了,那就复杂了,婚后所有财产都视为夫妻双方所有,除非婚前有约定各自所有!!!楼主有不明白留言,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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