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网络音乐版权纠纷的几点原因

如题所述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那么,导致网络音乐版权纠纷的原因是什么呢?网络音乐版权保护一、网络音乐平台合理的授权模式没有形成。前几年,各网络音乐平台经历了从没有唱片公司的授权到十家左右获得非独家的授权的过程,2014年,一些大的音乐平台以获得唱片公司的独家授权的方式,纷纷跑马圈地抢占音乐资源,导致诉讼不断、纷争不止,也使音乐版权价格飙升,至今没有一家音乐平台盈利。在国际上,网络音乐平台获得授权模式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如苹果公司等,但在中国音乐平台合理的授权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二、网络音乐平台仍缺乏好的商业模式。可能有人说商业模式与版权保护关系不大,但事实上如果音乐平台的商业模式不能盈利,这些平台不可能持续向版权方购买版权,也谈不上保护音乐版权。关于商业模式,有些人认为就是向用户收费的模式,其实好的商业模式不完全等同于收费模式,各音乐平台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并结合优质资源开发独特的、个性化的产品,用好的产品吸引用户,形成合理的商业模式,向用户收费只是多种商业模式之一。三、广大网民版权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不买盗版、不用盗版,为正版音乐付费。如果网络音乐平台解决好上述两个问题,再加上网民版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相信我国音乐版权保护的状况会发生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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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9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收益

为什么国外唱片公司愿意选择和腾讯签约独家代理合作?重要的是腾讯能够帮助国外厂商维护在国内的版权利益,如果腾讯发现有盗版出现,就会立即打击。同时腾讯商业模式丰富,能够帮国外厂商带来更多收入。所以,国外厂商选择了腾讯。

何为「共享」?

曾经有人主张跨平台使用数字音乐,实现「版权共享」,然而,「跨平台播放」不是一个好生意,更不是一个好主意。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响应。

虽然「共享经济」目前正红红火火,但是说到音乐版权这个事上,我想说的是需要共享,但是要慎行。共享固然好,看起来是可以让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但是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说,谁共享,谁受益,这中间往往是不平衡的。

如果把各家平台所拥有的版权资源毫无保留一股脑儿都拿出来,放到一个池子里,这样同样的会产生问题,因为有人拿出的多,有人拿出的少,就是一锅「大锅饭」。曾经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大锅饭」不利于大家的积极性,如果付出和受益不成正比,谁还愿意共享版权,谁愿意购买版权?

所以,在音乐版权「共享」这个事上,还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的,最终还是靠各方在「给」和「拿」两个方面进行博弈,妥协,平衡。事实上,腾讯拥有1700万首曲库,除了维护正版外,腾讯一直积极推动与各大平台达成版权转授权合作,授权给其他平台的歌曲就有几百万首。

而反观有的平台,它却一直抢独家资源,签约的几个唱片公司版权都没有转让出来给别家平台。并且为了抢资源还哄抬了市价,扰乱市场规则。一张音乐专辑,2000万只买了播放权,然后,一共才卖了不到400万,这是故意「博傻」,还是「哄抬价格」?

说来说去,音乐版权这个事,离不开市场本身,离不开版权方的利益,离不开各方的博弈。

要让听音乐的人,更容易的听到音乐,这个应该是各家平台的最终目的,但是,在达到目的的过程中,需要合作和一种有序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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