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1.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

2.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4.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5.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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