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当股东,又在另一个从事相同行业的公司担任股东,这样可以吗? 公司法有类似的规定吗?

不会违反同业竞争之类的规定吗?

1:可以担任多个公司股东,有类似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 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股东向多家公司投资的规定。所以,股东可以向多个公司投资成为股东。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