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九点。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是实现诉讼权利的具体形式,没有同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只是纸上谈兵,得不到一实现。行使诉讼权利的具体形式,有口头的或书面的。

三.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一切诉讼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的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四、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五、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民事诉讼把法院调解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并将自愿、合法进行调解确定为一项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做如此规定,反映了其中国特色。

六、辩论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处分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

八、检察监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九、支持起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6-24
在主体、权利、自由等民法理念的基础上,处分原则成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处分原则没有具体的界限。纵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处分原则,可以发现,它们无不围绕“处分权”这一范畴而展开。处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享有处分权的主体

处分权的主体即为在民事诉讼中实际享有处分权的人。⑧ 但并非所有的民事诉讼参与人都享有处分权。由于处分权的行使,会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有关诉讼主体的切身权益,故享有处分权的人必须与该诉讼结果存在较为密切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只有当事人和类似当事人的人才能享有处分权利,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利。法定代理人,处于类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他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特别授权范围内行使处分权利。⑨

(二) 处分权的客体

处分权的客体是针对主体而言的,即是当事人处分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我们可以将处分权的客体分为三类:实体权利、诉讼权利和诉讼资料。实体权利是指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诉讼权利是指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如,和解、撤诉等;诉讼资料是指具体事实主张和证据资料。处分权的行使,主要是通过对上述三种客体的处分来实现。

(三) 处分权的内容

处分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主体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方式,这当然离不开处分权的客体。换言之,它是指当事人如何对实体权利、诉讼权利和诉讼资料进行处分。按照诉讼程序的先后,我们大概可以把处分权的内容分为以下几种:

1、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民事纠纷时,是否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2、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3、是否提起上诉,由当事人在上诉期间自己作决定。

4、执行程序是否开始,由当事人决定。
第2个回答  2020-07-15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为:1、调解原则;2、辩论原则;3、处分原则;4、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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