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未终止确认,那么相关的应收票据是不是还应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呢?

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进行了注释说明。按照财务报表附注的说明,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为4569908.42,而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却高达19128164.99,远远超过了4569908.42,这是不是不符合逻辑呢?既然未终止确认,那么相关的应收票据是不是还应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呢?“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期末余额是不是不应该超过“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期末余额呢?“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应该属于“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子分类吧?谢谢。

他这里的未终止确认指的是法律尚上面未终止
你会计上面转出用于支付货款等了,该应收票据就在账面上面终止确认了,但是票据没有到期,如果到时票据有问题,持票人可以像其所有前手追索,你在上面签章了,所以你也是被追索人之一
不要太较真去抠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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