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可异地报废吗

车辆可异地报废吗

可以异地报废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扩展资料

异地报废需要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本地户籍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3、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车主的书面委托书(所有人为单位的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21
1、可以,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
2、车主可携带与机动车有关的证件例如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前往车管所或当地指定的机动车报废公司进行报废。
3、报废流程:车主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第2个回答  2016-04-28
  可以异地申请报废。一般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车辆损坏无法在本市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

  然后申请人需前往车管总所(点击查询)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需提交的资料有: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

  (2)外省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异地车辆本市解体报废完成后,由各车管分所将异地报废解体证明书、解体厂车辆回收证明、报废车辆解体照片等内容进行封装,交由车主。由车主将其拿回车辆注册地进行核销,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书》。市车管所经核查车辆已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
第3个回答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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