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口簿确立新户主有何要求

上海市户口簿确立新户主有何要求

  户口本“户主”的要求:在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是更换户主,一般来说,只要户内人员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都是可以自主选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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