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亡的子女是否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女儿已经死亡多年,父亲早亡,现母亲刚刚去世,死亡的女儿是否应该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女儿下有一儿子,那此子是否享有其母亲应有的继承权?
那已亡子女也享有新亡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了?

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父母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父母死亡后,他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如果父母是先于子女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继承权。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权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23
《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享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法律规定子女不得继承的情形外,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得被剥夺,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行使。
结合你的问题,儿子去世后,逝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无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均等的分得该逝者的遗产,若逝者未婚的话,其遗产全部由其父母继承;待其父母去世后,其父母的子女无特殊情况可均等的分得遗产,已先于父母去世的儿子的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即其子女)代位继承,若该先于父母去世的儿子已结婚但没有子女,其妻对逝者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也应当分得遗产。
以上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被继承者去世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遗产分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1
此子享有其母亲应有的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0-11-11
女儿的儿子有代位继承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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