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定劳动合同一年以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10-30
按照劳动法规定,你完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而且视为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2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10-31
我不知道,你的一年是什么意思。
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打个比方,你2009年1月1日离职,2009年12月31日离职,那么你的双倍工资的时效最后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
你只要在这个时效里面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上当地的劳动咨询部门,比如市区里的劳动局,找几个职工代表去。我不知道你们公司的薪酬与奖励体制是怎样规定的,但是这个不重要。08年新的劳动法颁发以后,任何公司的规定都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其实公司注册不注册关系不大,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的,涉及到个人与集体的雇佣行为的,都属于劳动监督机构管理范畴内。
去劳动局把事情经过反应下,最好有一张员工联名签字的起诉书,把公司名称写上,劳动局就会派人来调查勒。一般情况下,事情纠纷基本婉和。
属于劳动纠纷是工资的事,劳动局会捍卫广大劳动者的利益的。如果公司没有注册,但他们所雇佣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劳动雇佣关系,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既为无期限合同。作为一般劳动者,你完全有理由可以要会你应得的双倍工资。另外,如果企业没注册而扣押人员工资是涉及到犯法行为,这个可不仅仅是劳动监督机构的事,警察也是可以管的。劳动局与人事服务机构的作用是协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维护广大劳动者时间的利益,要起诉最好也通过劳动局这关,所以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劳动局上诉情况!劳动局里的相关劳资纠纷的负责人,也会给你们咨询如果如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能帮助你们!
保险没办法了,通过劳动局找劳动仲裁机构谈谈吧!
另外一定要收集好证据,把你们每月扣押的工资底单保存好,当初是老板扣罚的钱物这个是最有利的证据。利用这个,你完全是可以去要的。要的时候不要动粗,有理有据的讲,先以情动人,老板如果态度强硬,你千万不要声张,然后你想好是不是要告他,然后回来偷偷搜集证据,哈哈,非要较真就请个律师,其实告不告在乎你自己,也不是说非要拿回那点钱,但你起码可以争取到你的权利,表明你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如果忍气吞声了,那以后这老板还得害人呢,以后要学会保护自己,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知道给自己留证据,譬如那工资底单,公司是否有相关文件说明工每月扣押200元作为”补助金”?你要去找那些文件,来证明企业制定的规章是违法的,为你找到更多有利的证据。该争取的事情不要轻易退缩啊。这些今后最好的证据。
为自己的权益去争取,好好去做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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