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废品收购站,公安局说是赃物,并且没有带领犯罪嫌疑人指认可以对我刑事拘留吗?

我家是开废品收购站的,公安局带领失主(建筑工程队的人)来我家并发现了一些水暖小阀门上的零件,说是他们丢失的水暖小阀门上的。我只是收到了这些小零件,在公安带失主来之前我不知道这些东西是赃物,就对我刑事拘留,这样合法吗?他没有证明这些小零件就是小阀门上的。 注;公安局没带犯罪嫌疑人来指认。

要看涉案标的多少,公安机关是否有证据证明你所收取的是赃物,如果没有,则不能进行司法程序,以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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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3
以下是严禁收购的物品:
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特种行业专用器材和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零部件;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放射性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各种危险品;国家法定的历史文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凡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单位需要处理废旧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特殊行业单位需要处理废旧专用器材的,应当出售给指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现在你的问题是确定这些物品属于这些么?
第2个回答  2010-10-13
盖房子和路狗认识。欺负你的。 你收了多少小阀门? 是不是都是新的?

首先我告诉你:路狗不能拘留你,那是滥用职权。
法律明确有规定:路牌、井盖、护栏之类的东西收购才有可能是收脏
第3个回答  2020-12-21
不可以的 除非可以证明是赃物
第4个回答  2010-10-13
你不知情的话不构成犯罪,说明清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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