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方协议签订后能报三支一扶吗?

如题所述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是学校发到即将毕业的学生手里,为保障学生权益,而签订的一个协议,当然同时,你签订了三方协议,就代表你找到了工作,你就变成了已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统计就业的相关部门给你的记录就是“已就业”。
于此同时,全国三支一扶的招考对象多为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或者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首先,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指的是毕业了的学生,也就是不论年龄、学历,只要是从某学校毕业就称为毕业生。“就业”则是“参加工作”,同样,不论工作种类,只要是参加正当的工作即可。而“未就业毕业生”,就是仍未参加工作的学校毕业者。因此,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在考试公告中一般是指你是考试当年从你的学校毕业,且同时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包括三方协议在内的一切确保你毕业后要到该单位工作的任何协议、学校统计就业的相关部门给你的记录为“未就业”。
择业期,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而三支一扶考试中一般衡量你毕业后是否就业的标准就是你资格审核、或者毕业至今是否有缴纳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这一保险通常是由用人单位与雇员共同缴纳的用于维护职员权益。因此,是否缴纳过社会保险,是你择业期内是否就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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