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20万,去法院起诉了,法院说他名下无资产,这是民事案件,最多拘留他15天,真拿他没办法吗?

如题所述

这种 一般都是需要自己去 寻找证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但是 如果其 名下 没有任何财产。又是 独身一个人。那你说 就算是强制执行 又能怎么办?他没钱啊。
所以,这就需要 靠你去寻找证据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8
这是属于民事纠纷,有的人欠800万我们这里,法院悬赏1万提供线索奖励,那也找不到人,如果真能立案警察找人分分钟的事情
第2个回答  2019-08-28
如果他真的没财产,那确实就不能拿他怎么样了,最多你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他一辈子这么过下去。所以关键就在他是不是真的没有财产,很多老赖是隐匿转移了,这个需要你多费心去找了。建议找律师咨询,律师对于寻找隐匿财产还是很有经验的,你可以和律师约定风险代理,以寻获的财产一定比例作为报酬,一半至少要20%-30%左右,代价还是蛮大的,以后看人眼睛要亮点。
第3个回答  2019-08-28
如果他真的没钱,
没故意藏匿财产,
是拿他没办法了。
这就是市场经济,
到处都是风险啊,
只能自负盈亏了。追问

他是有钱不给啊

追答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19-08-29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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