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特征有: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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