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小A自幼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父亲再婚,后母带有一儿,多年后父亲和后母有房子和存款,但都在后母名下,父亲意外身故,没有留下遗嘱,那小A对这些遗产是否有继承权.父亲遗产应当如何分配给小A,后母。和后母的儿子??

父亲意外身亡,没有留下遗嘱,则本案适用法定继承。

在继承之前,首先要确定父亲遗产的范围。
所谓遗产,指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根据法律规定,遗产主要包括:(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小A的父亲和后母有存款和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小A的父亲,因此,无论在谁的名下,属于小A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属于遗产。另,楼上所说的抚养金是小A的,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二,确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本案中,毫无疑问的是,小A和后母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是后母带来的儿子未必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如果后母与父亲结婚时,她带来的儿子已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的,则其与父亲之间不能构成扶养关系,则无继承权;相反,如果后母的儿子在他们结婚时未满十八周岁,由后母和父亲抚养的话,则其也有继承权。另,如果小A的爷爷奶奶健在的话,也有继承权。

第三,遗产的分配。在确定了遗产范围和继承人之后,原则上各继承人之间应该平分遗产。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可以,而不是应当)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在本案中,好像没有特殊情况,因此,应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556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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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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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0-13
1、小A父亲的个人财产,小A继承1/3,后母和后母的儿子也是各1/3;
2、小A父亲和后母婚后的房子和存款,不管是在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因此这其中的一半属于遗产,小A对这些遗产是有继承权的。小A、后母和后母的儿子分别可以得到这其中的1/3。
第3个回答  2010-10-12
1.父母离异父亲抚养小A,小A就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抚养金,就是父亲比生母多拿的那部分财产属于小A的。
2.父亲意外身故后,家里的财产有一半属于父亲的财产,不管存款在后母名下还是在谁的名下。这一半财产中小A只能得到其中的1/6。
所有的相加,小A大约能得到总财产1/5的,剩下的是后母和后母孩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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