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房子归女方,但未办过户手续。男方去世后房子算是遗产吗?

我和丈夫在2016年协议离婚,但房本是丈夫的名子。我没有过户,现在他去世了。那么这个房子还属于他的遗产吗?

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协议是在离婚书后面附起的,那么,房产就是女方的,不是遗产。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即没有离婚证,就没有离婚,那房子就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得一半,另一半属于男方的遗产。只要是离婚协议里规定了的就属于财产。
法律分析
即使是男方的遗产,也应该由配偶、男方的父母、子女平均分割,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共同协议房子归女方了,虽然没有过户,只要离婚协议一生效,这个房子就已经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现在女方仍然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是协议离婚在先,男方离世在后,房子就不可能是男方的遗产,政府机关的相关文书无需公证。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处分他人财产,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形成的是赠与法律关系,但女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仅有离婚协议是不够的,还需要男方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完成后,女方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一般情况下,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被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男方死亡时,因不动产登记于其名下,且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所以该不动产可能会被视为男方财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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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6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这个房子的取得是在你们婚内取得,那你只有一半的产权,如果这个房子非婚内取得,那你什么也没有了。
第2个回答  2021-05-06
这个要看你们这份离婚协议的法律有效期是到什么时候了,如果已经过了有效期,那么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财产,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办理过户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的,男方已经过世,办理过户手续也会更麻烦一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5-06
你们有离婚协议,这个房子虽然没有过户,但是也算是你的财产了,不是遗产。
第4个回答  2021-05-06
你如果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去世协议也是有法律效益的。不能算是男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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