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劳动纠纷,不适合《劳动合同法》吗?

我就职的部门是属于事业单位的医院,最近有一个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可能要与医院对簿公堂,在《劳动合同法》上我有充分的理由赢得这场官司,但是有朋友告诉我,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只适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请问是这样吗?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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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5
事业编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聘任制的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10-10-15
你到底是什么编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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