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从台湾进一些名产到中国来销售,少量的,以海运或小三通的方法进来的,那要需要先申请那些文件及手续才可以贩售呢?那如果是进口保养品(洗颜粉.化妆水.精华液)的话又需要那些文件呢?
感谢各位的详细回答,但....实在是太复杂,请问有可以代办的公司吗?让我只要可以卖东西就好了,其余的我都想找人代办,另我只是个小小的商铺,商品的数量不会太多,也要这麼麻烦吗?
进口食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必备的报检要求有哪些?
一、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备案编号。
二、宁波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收货人在互联上登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检验检疫机构对收货人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核实后,将收货人申请信息通过“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递交总局,总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备案编号。
三、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所有进口食品均需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入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2)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3)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文件。
(5)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对于首次进口并经标签检验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仅需提供标签备案凭证与中外文标签样张,免于提供上述第三至第五款证明材料。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由施检机构发给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