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的主要自用住宅,可免除7000美元的房产税;
(2)残疾退伍军人可免除最高额为15万美元的房产税;
(3)教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有关的非营利机构所拥有的房屋可免征房产税;
(4)对年龄超过55岁以上的老年人,出售了自用的旧住宅后,而在两年内另外购买自用的新住宅时,只要新住宅价格不高于原有的旧住宅卖价,则可按原有住宅的税额来缴付房产税。原则上,纳税人一生只能适用一次;
(5)父母儿女之间转移主要自用住宅,不论是采用销售、赠与或继承方式,其转移后的房屋不须重新估价,按转移前的房产税征收,此种优惠原则上仅限于同一州内;
(6)合格的房屋建筑商可申请免除附加财产税,建筑商须在开工之前和开工之后三十天内申请,但房屋建筑完工后必须加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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