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有如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有如下两种情况:
(1).2014年,王某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人员,派遣单位和雇用单位分别支付其工资1900元和7200元。该雇佣单位、派遣单位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
(2).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 20000 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
要求:(1).根据资料(1)计算王某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根据资料(2)计算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一方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派遣单位=1900*10%-105=85

    雇用单位=(7200-3500)*10%-105=265

    总共=350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看是否超过,20000*30%=6000,没超过,4000全额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4000)*20%=3200

    最后他拿到的=20000-4000-3200=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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