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每台锅炉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锅炉压力容器,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外,均由产权单位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第七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台...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未经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的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的锅炉压力容器则不适用于本办法。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与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合格期限同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范围的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监部门)...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 使用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遵循严格的规定。在启用前或启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需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对于租赁的锅炉压力容器,产权单位通常会将登记证交予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但移动式压力容器除外,它们由产权单位直接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单位在申请时,需按照安全技...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部分详细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流程。首先,登记机关通过多种途径提供便利,如在办公地点公示办理程序流程图、发放免费文字介绍材料以及在线公开,确保使用单位能够轻松查询和了解相关要求,电子申报的选项也进一步简化了流程,提高效率。登记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包括受理、审核、登记...
锅炉使用登记办法
3.管理混乱,违章操作,屡教不改者;4.经检验确认,必须报废的锅炉。第九条 没有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使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查封或经济处罚。第三章 附则第十条 《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由各省、自治...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 附则
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第五章的附则内容,第三十六条规定了使用登记卡和使用登记证的样式,这些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则由该局根据本办法制作,而其他类型的登记证和登记卡则是由登记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印制。对于实施细节的解释权,第三十七条规定交由...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采取在办公地点张贴悬挂登记程序流程图、提供免费文字介绍材料、网上公布等方式,公布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办理程序、要求,便于使用单位查询、了解。具备条件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电子申报,以方便使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十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受理、审核、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 变更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在第三章中详细规定了变更登记的相关要求。当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时,使用单位需要采取相应行动。第十五条规定,安全状况变化、停用或转移所有权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六条规定,如果设备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改变介质,需...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被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代替了吗?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中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同时废止。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14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一)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三)锅炉压力容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