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神经病的人杀人为什么不用负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因为他们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一般是两类,一类是未达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另一类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因为不可控,所以不负责。而也因为不可控,他们平时受到了很多的限制,很多事情他们是不能去做的,这也是一种坐牢一样的限制。图像精神病人,他们就不能乘坐飞机,那他们就不能出行游玩,也不能去住旅馆,这等于是每天受到了很大程度的管制,那这种其实也是一种坐牢啊!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确认精神障碍者为无责任能力人,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或者说,从医学上看,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实施特定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一标准即医学标准,也称生物学标准。这里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也包括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等,但不包括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功能障碍一般都不会因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精神病人才有可能成为刑法典第18条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至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则不属于刑法典第18条所称之“精神病人”。二是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使他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标准即心理学标准,也称法学标准。只有将前后两个标准结合起来,才能认定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人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间歇性,然后他又在没发病的状态的话,那是要负责的,所以并不是说患精神病的人杀人不负责任,而是要符合上面这么多规矩,心理学标准,各种不可判断,所以如果他是故意杀人的话,那是肯定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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