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的开办费会计处理

新开办的公司,我是会计新手,请问初期开办费能全部计入借:管理费用吗,贷:其他应收款?办公室的办公桌、沙发等是计入固定资产吗?我们的厂房是租赁的,租金怎么做会计分录?(我公司是定额交税,做账时不用考虑税务问题)。谢谢大家指教了!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不再按照之前的旧制度摊销五年。即开办费全部入到管理费用里,一次性记入就可以了。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 》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

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扩展资料

开办费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已经失效。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会计处理实例

因此开办费的会计处理较2008年以前有较大变化,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的次月,不低于3年分期摊销。

例如:

某股份公司2011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6月份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公司按照5年分期摊销,

每月摊销金额为96万元÷5年÷12个月=1.6(万元)

7月份摊销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1.6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6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办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24
1、开办费可以一次性记入费用,如果是固定资产就记入固定资产,贷方应该是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果是借的钱,贷方是其他应付款
DR:管理费用-开办费
固定资产
CR: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2、办公家具可以计入固定资产
3、租金如果一次性交几个月的
DR:待摊费用
CR:银行存款
每月摊销
DR:管理费用-房租
CR:待摊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2
金额小的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行
貌似是: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可以计入固定资产
租金有没有发票啊,是长期还是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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