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收到利息收入时,做成了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一利息收

请问一下,收到利息收入时,做成了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一利息收入 (贷方蓝字) 结果发现金算盘系统里不能取货方数,要做成: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借方红字)但月末已结帐了,全部反结帐太麻烦了,如何在不反结帐的情况下调整?谢谢!

如果已在财务软件中做了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也可以不调账,只是要留意财务费用明细账,和利润表的金额是否正确,如果出现不正确,则可以手动调整。不影响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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