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厌倦和烦恼我这个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忙个不停,很累,又有很大噪声的机器声,没有假期,一个月

我很厌倦和烦恼我这个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忙个不停,很累,又有很大噪声的机器声,没有假期,一个月拼下来,三四千,但我不想干了,却又无奈,年底了,不知道怎么办。

太简单了,你这单位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去劳动部门投诉的话,老板肯定认栽。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让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整年的满半年算一年,不满半年付半个月)追问

没有签订什么合同,是工厂

追答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合同是单位的责任,不签合同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需要你自己保留好在厂里工作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之类,如果工资是通过打卡发的,那更容易,实在没有物证其他劳动者的书面证言也行,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老板推说你不是在他那边干的,不过一个大厂人人都这样估计也赖不掉,你直接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就行,保准老板吃不了兜着走。

追问

我知道,可一般不正规的就这样,也少有人去告,不过多谢你,让我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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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4
适者生存,身体上心理上!不改变别人就改变自己!这必然是缓慢的过程!如果我们没有听说日出和夕阳是什么样子也不会那么焦急等待它们的出现!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除非你早做准备!
第2个回答  2014-11-24
其实每一份工作 干久了都会出现这种想法 换一份工作还要去适应 久了也会是一样
第3个回答  2014-11-24
有些事是坚持下来的,我们应该不是那种说走就走的年龄了,坚持一下,就挺过来了,追问

这个工作不是我所追求的,我也没有什么负担,我只是想换一个,因为很累,又无奈,我可能是你说的说走就走的年龄

追答

那就不要犹豫,想好了,就放肆一回

第4个回答  2014-11-24
社会和人都是不公平的,心态放好,看你自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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