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手续不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扩展资料:
无证操作叉车致工友意外身亡
近日,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宗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张某洲、叶某雄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由两人所在公司平远县某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再生能源公司)赔付被害人家属76.5万元。
2018年4月,被告人张某洲受被告人叶某雄的雇请,到平远县某再生能源公司务工。同年6月,该公司开始正式生产生物颗粒燃料,张某洲负责控制、操作生产颗粒燃料的机器。
6月19日晚7时许,叶某雄安排张某洲与工人杨某香、闫某林从事生产、打包颗粒成品工作,由杨某香负责给粉碎机上料,张某洲负责控制操作颗粒机,闫某林负责打包。
叶某雄在明知张某洲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下,还在车间内教授张某洲如何操作叉车配合闫某林使用大塑料袋进行打包成品。20日凌晨1时多,闫某林与杨某香自行调换工作岗位,由杨某香到料仓口配合张某洲进行大塑料袋打包成品工作。
凌晨3时多,张某洲操作一部未依法依规检验且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红色杭州牌CPCXX叉车作业时,因车速过快,没有留意到杨某香所处的具体位置,将叉车的左货叉前端叉到杨某香的右侧腹部,造成杨某香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叶某强与闫某林等人将杨某香送到梅州市人民医院救治,杨某香经抢救无效于当日7时死亡。7时48分,叶某雄打电话报警称杨某香在送夜宵时被叉车撞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鉴定,死者杨某香符合钝性物体撞击挤压导致膈肌挫裂、肝脏破裂引发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
梅州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对“6·20”某再生能源公司叉车事故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叉车驾驶员张某洲对该事故负直接责任;某再生能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某雄应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
案发后,某再生能源公司赔付死者家属各种费用共计76.5万元,死者家属对被告人张某洲、叶某雄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洲、叶某雄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惩处。
案发后,事发公司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对二被告人表示谅解,对二被告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叶某雄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叶某雄在报警时谎称被害人是在送夜宵时被叉车撞倒,未如实陈述,不符合自首的相关规定,故其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无证操作叉车致工友意外身亡
我一年前买的叉车,我不懂叉车还用检验,安监局来了就罚款三到三十万,我应该咋办
追答罚款要有书面的罚款通知书,要走处罚程序,可以看看通知书上写的依据的法律条款,查查相关的条文是如何规定的,也可以向上一级安监局申诉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叉车手续不全安监局要罚款多少
叉车手续不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开叉车怎么举报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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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至2000元的罚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况: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迫使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违反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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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法规明确指出,若企业使用未经安全监督管理局年检合格的特种设备,如叉车,将被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面临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所指的“未经年检合格”包括设备未经过必要的监督检验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同时也涵盖了设备未按期进行检验或检验未达标的情况。若企业使用已过定期检验...
我想举报一下开叉车没有证的人属于哪个部门管的
安监局举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应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叉车无证驾驶向什么单位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单位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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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企业使用未经安监局年检合格的特种设备(如叉车),将面临如下处罚:监督机构将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处以三万元至三十万元的罚款。2. 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包括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也包括未按期进行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设备。3. 若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超过规定的定期检验期限,仍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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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对于使用未经安监局年检合格的特种设备(如叉车)的企业,相关部门将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包括设备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情况,无论是监督检验还是定期检验。若企业使用已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也视为使用未经检验的设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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