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判没离,女方直接和他人同居六年多了,男方怎样申诉正义?

女方和别人以对相的身份同居六年多,两孩子男方带,女方一分不给生活费。男方能要精神埙害费,孩子生活费吗,能要多,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如果女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会涉嫌重婚罪,与他人同居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但要收集相应的证据,男方能要精神埙害费,孩子生活费等具体费用视情况而定,建议找律师咨询或者代理案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21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涉嫌重婚罪了,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自诉重婚罪。
与他人同居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但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建议找律师咨询或者代理案件。
第2个回答  2019-11-21
可找当地律师帮助报警,认为是重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无法受理,另行起诉离婚,要求给付抚养费,赔偿损失。
第3个回答  2019-11-21
女人在没有办理合法离婚手续之前与别人同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当其过的意见 一方出轨而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仅支持其离婚 还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 具此,你可以叫她赔偿。你精神损失费
第4个回答  2019-11-21
男方可以起诉,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由说感情破裂,可主张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时多分点,精神损失可以适当的主张,看对方是否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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