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申请:
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于6月自考报名接收毕业申请,下办年于12月自考报名时间接受毕业申请。凡毕业生预提名册内的考试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毕业证书的办理,如有延误影响档次办理毕业证,则推迟至下次办理。考生领取毕业生及学籍档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自考办领取。上办年毕业证书一般于7月底陆续发放,下半年毕业证书于次年1月底陆续发放。
学位申请: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综上所述:
自考本科毕业生每年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两期毕业:上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受报考条件影响,下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要到次年1月底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自考本科考研要受到影响。
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参加考试,各地政策不同,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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