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买房子的时候我们还不认识,结婚前装修房子家里给出了一部分,可是婚后却让他自己写了欠条,请问这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还有婚后贷款都是有他工资还的,但是日常开销还有部分他个人的婚前债务是用我工资偿还的,请问着有什么问题吗?婚后我们把房子公证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婚前债务还是他个人的债务吗?婚后我们还了债务,让他单独给我写上欠条,这样将来可以作为依据吗?其实谁都不希望将来有什么变动,但是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