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子和装修的债务,婚后他个人写了欠条;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他买房子的时候我们还不认识,结婚前装修房子家里给出了一部分,可是婚后却让他自己写了欠条,请问这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还有婚后贷款都是有他工资还的,但是日常开销还有部分他个人的婚前债务是用我工资偿还的,请问着有什么问题吗?
婚后我们把房子公证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婚前债务还是他个人的债务吗?婚后我们还了债务,让他单独给我写上欠条,这样将来可以作为依据吗?其实谁都不希望将来有什么变动,但是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个人认为,房产是婚前买的,是他个人财产。婚后写借条是用于结婚前的欠款,那么原则上属于他个人的欠款。当然,若写明是为了大家的新房装修等,也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婚后共同债务。(这是各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婚后还款等,不论是夫或妻一方偿还,均是属于婚后共同偿还的。当然你若保留足够证据证明帮他归还了婚前债务的,可能从证据角度上讲,对你今后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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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8
1、房产为婚期购买,属于个人财产。
2、装修款为婚前解除,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用你的工资替他偿还的个人债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可以要求他返还给你。
第2个回答  2010-10-18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主张要求返还该部分欠款,一般来说需要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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