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10-18
“社保转移办法规定之:(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意思是如果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地点,和你的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方,当你社会保险缴纳满10年,而且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在社会保险缴纳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可以在社会保险缴纳地办理退休,按当地的标准享受退休待遇。
这个规定说的明明白白,看来你以是付合第二条规定,问题是社保机构不这样实行,就要看国家能不能出台一个具体的强制实行的规定了,等等看吧。我和你都是一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