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2-25
属于,如果房产不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一方父母全额购买,并在房产证上加一方个人名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部分份额是属于另一方的,若一方私自卖掉,另一方可以主张追回。但若购买房产的第三人不知道房产是共同所有的事实,则善意取得房产,不可再追回,只能向卖方的一方主张相应的补偿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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