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故意拖延办理离职流程,无法去新公司入职,怎么办呢?

本人入职公司2个月,还在试用期,跟公司提的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发现有一项什么培训协议要找某人签字,那人因为出差了,联系不上,等他回来要好几天,我自己觉得没跟公司签定什么培训协议,就自己代签了他的名字,结果HR不认可,过了两天,我等那人回来之后,找他重新签了字,拿去给HR,结果HR却说要我对进行惩罚,暂停办理离职流程,工资停发,同时离职证明作为惩罚内容也拒绝开具,现在新公司入职需要离职证明,请问各位朋友:
1、公司的HR故意拖延离职办理,以离职证明作为惩罚内容是否违法呢?
2、如果我去劳动局投诉公司,是否有用?会不会也拖延很久?
3、如果因此丢掉了新工作或是被拖延太久,是否可以找公司经济赔偿呢?

你如果冒名签字,违法单位规章,单位可以处罚,离职证明至少应该你正常离职流程走完后出具
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但是通常需要一个月左右解决,主要看当地劳动部门办事效率
如果因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造成你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处罚是可以接受的,主要看是以什么形式,以拖延离职流程和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作为处罚是否合理呢,比如离职流程拖延一个月才走完

追答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有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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