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均要求预缴增值税,但两者设计存在较大区别,在抵减应交增值税时间上,不宜混同。
一、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设计比较具体见下
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比较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应何时抵减增值税
建筑企业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八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房地产企业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
房地产预缴增值税什么时候抵减
房地产企业在出售商品房时,需要预先缴纳增值税,即所谓的“房地产预缴增值税”。如果该企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抵减预缴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预缴增值税的抵减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 抵减时间:预缴税款缴纳后,下次所得款项即将支付时可申报抵减。也就是说,房地产企业需要在下次收到款项前将申报...
预缴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缴应缴税款?
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增值税可以抵减当期应缴增值税吗
2017年8月,B项目达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计算出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此时抵减全部预缴增值税后,应当补缴增值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栏次,填报1000万元,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填报1000万元,第28行"分次预缴税额"填报900万元,第34行"本期应补(退)...
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时可以抵减当期的开票金额后再预交税款吗?
不可以的。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是按照预收款来计算。
预缴增值税后如何申报抵减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预缴增值税的具体金额和时间。这通常涉及查阅相关税务凭证和记录,确保预缴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确认预缴金额,企业便可以在后续的税务申报中进行抵减。在申报抵减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申报表。申报表中应详细列明预缴增值税的金额、时间以及抵减的项目。此外,企业还需提供...
一般纳税人预缴的增值税怎样抵减以后期间税款
回答:计提应缴增值税,然后就可以不计提银行存款而直接冲减以前缴纳的已经计入应缴增值税-已缴纳增值税项下的金额
建筑企业在做账的什么时候会用到预缴增值税
答,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均要求预缴增值税,但两者设计存在较大区别,在抵减应交增值税时间上,不宜混同。
房地产企业已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吗
房地产企业已预缴增值税,不能抵减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如此抵减,循环往复,税务机关干脆免税算了!
预缴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从而减少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在会计处理上,可以通过将预缴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然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进行抵减。综上所述:预缴增值税本身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但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可以将预缴增值税进行抵减,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