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合资开个小幼儿园,约定投资一人一半,幼儿园是从别人那里转来的,我们支付转让费12.5万元,我给9万(我朋友那时钱不够,我只能先多出,本来应该是一人一半的)。然后开学了,我们收到学费9.82万元,我拿了3万,剩下的留在我朋友那,留作平时给老师发工资和买菜用,期未一算工资和买菜用了7.514万元。我修线路买材料花了1823.30元。后来我们发现开幼儿园太累了又不赚钱,所以转让出去给别人做,转让费得7.8万。现在这帐我算不出来了,按开销一人一半,收入一人一半的原则,我还应该给多少钱给我朋友???
7.8万转让费转到我银行卡里了
追答你给你朋友2万9千元就可以了。
当然,这还涉及到一个最后大家分钱的问题,最后你给你朋友667元,然后从最终公共资金中拿走50530元就对了,或者直接拿走49863元,剩下的给你朋友就行了
注意,你朋友自始至终,从他自己兜里掏出来的钱就只有4.194万,你自始至终从兜里掏出的钱为6.1823万,这也是为什么最后你从转让资金里拿大头的原因,别搞错了
追问7.8万转让费是打入我的银行卡的,
还有就是,我和朋友约定按1比1的,分钱也按1比1吧,我觉得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因为我
和他经常合伙干事,以前干的绝大数是赚钱的
追答对的,所以你最后给你朋友的钱应该是28137元
就是78000-49863就对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也就是我应该再给我朋友5000块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