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东来不怕祁同伟是事情上我们可以从两点分析。
第一点就是关于政治的因素。虽然祁同伟是省公安厅的厅长,是赵东来的上级。但照体质结构来说,公安厅和公安局,他们都是分属于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上级公安部门对下级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就是说公安厅只是对公安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于同一级公安部门的考核是由同级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的,也就是说公安局的经费开支来自于地方人民政府,不是来自上级公安部门。省公安厅对本省下属公安系统在工作上有指导、监督、建议的权力。但是没有直接干涉的权力。
赵东来的京州市公安局首先是听命于京州市委,执行京州市委的决定。其次才是配合省公安厅工作。所以赵东来要怕也怕李达康,而不是祁同伟。其次在人事任命上赵东来担任京州市公安局局长,必须经过京州市委常委的讨论和任命,报省委组织部。也就是说,赵东来的人事任命和撤职,首先得通过京州市委,或者是汉东省委的直接干预。而汉东省公安厅,对于赵东来的任命和撤职,只有建议权。
第二点分析人性品格上。赵东来严于律己,没有违法乱纪。祁同伟没有理由也没有直接的能力来制裁赵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