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过来住几天”不算。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法律概念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