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母出钱付首付。月贷我们自己还,离婚时房产算谁的?

如题所述

您好:
根据2010年11月15日公布并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是认定您父母赠与给谁的关键。如果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且银行按揭贷款是以您为贷款人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首付款是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银行贷款是您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那么您父母所付首付款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且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基本上是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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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8
结婚三年后财产对半~
结婚不到三年没孩子的话应该是各归个的~
第2个回答  2010-11-18
要看登记在谁名下,如果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母的出资可能被认定赠与或者借款。
第3个回答  2010-11-18
如果房子是你的名字,就算是共同财产了。但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这就没有问题。

如还有问题,可以加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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