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判时就不通知受害方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1-08
按照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这就是关于法院开庭时依法应通知和传唤的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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