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外婆于99年9月去世(73岁),外公2000年再婚(今年82岁)。子女一男五女,且都已成家。再婚女方家子女3人。再婚女方经济来源,婚后靠外公的离退休工资生活。外公结婚后是单独居住。再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现外公身患重病在医院治疗。如老人去世,部队会再追加1年的工资,丧葬费用另算。此前,外公在今年清明时,曾召集家人口头交代遗产问题(无外人在场),也没有立手写遗嘱。想咨询以下问题:1。清明时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2。如果老人在病重期间想要重新立遗嘱但是又不能自行手写,怎么做有效?3。再婚的女方是否享有和第一任老婆一样的继承权?4。如因为一些原因不想让再婚女方获得优先继承权,该怎么做?5。外公订立的遗嘱中如有遗漏部分该如何进行分配?6。如外公子女中存在没有行为能力的人,该如何分配?8。老人的丧葬费用可否由遗产中抽出进行支付?9。对外公的照顾,是否照顾得多的子女可以多继承遗产?

有效的,但是前提是: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效口头遗嘱: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扩展资料

遗书的其他形式: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口头遗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27

无效

由于“口头遗嘱”认定太难,再加上《继承法》本身规定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才有效、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等因素,“口头遗嘱”不能成为房产的条件。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 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规则》,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

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扩展资料

因《继承法》并未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因此,孙辈继承财产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遗赠。

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只要他们没有放弃继承,就视为同意接受继承,而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律上要求他们主动做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就视为放弃继承。

按照此前的案例,中华遗嘱库在为继承人提取遗嘱的时候,都会询问并记录继承人是否同意接受继承,并需要为当事人保存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口头遗嘱不是继承条件 爷爷房产给孙子?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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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1-31
1、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紧急情况一旦消失,口头遗嘱自动失效。

2、如果不能手写遗嘱,可以找人代书遗嘱,最好是找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处。

3、再婚妻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与其他继承人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4、可以用遗嘱的形式排除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

5、遗嘱没有涉及的财产属于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配。

你的问题太多,建议找律师详细的咨询。

参考资料:详细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ask/6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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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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