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出现的交通事故,当时乙方去医院检查,CT检查脚没有问题就没有住院,开了三天的消炎针。本来是同责任,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全责,我想早点把车子拿出来,看对方也没有事情,就答应了。那3000元我打了欠条给对方,说过3天给钱他,对方也同意了,我现在只担心3。乙方如在十五天之内出现与此次交通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经专家鉴定后,由甲方承担。
如果十天过了,对方再扯皮在,怎么办? 谢谢!
交通事故已经结案了,后遗症问题.
结案协议书最后三条:
1。乙方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所以损失费用人民币:三千元(3000元)
3。乙方如在十五天之内出现与此次交通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经专家鉴定后,由甲方承担。
4。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此案了结,不到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