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防止商标侵权

如题所述

您好,防范他人侵犯商标权,可注意以下几点:
一、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
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而且《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也有相关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还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二、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
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件,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有些商标注册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商标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发生的常见问题。
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为防止以此进行假冒产品的制作与售卖,可以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还可以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三、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指的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称为防御商标。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从容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18
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
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
2、经常对商标信息进行检索。
企业需要经常对市场进行调查,要求各地推销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标识包装,如果一旦发现侵权嫌疑时,需要及时加以制止,如果确定对方侵权的,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诉或向法院起诉。
3、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
通过调查显示,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子,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有些商标注册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商标标识物被盗、流失;而有些真是因为对废次标识物(包括印制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次标识物)没有进行有效的销毁,甚至还有一些人会将这些标识物卖给收废品的;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标识物加工厂违背法律、合同和良心,会将商标加印数量并转卖给他人等等;以上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发生的常见问题。
第2个回答  2022-04-09
注册商标是对于商标的一种保护,即使是商标共存,也要注意别一不小心就侵权了。商标侵权被很多人所熟知,但是对于商标共存则了解不多。商标侵权是违法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起诉,那商标共存是什么意思呢?两者都有哪些区别呢?又为什么会构成商标侵权呢?
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的区别:
WTO关于商标共存的定义提供了一个标准:不影响各自商业活动。从这一标准引申出的是,在商品经济中,双方当事人即使商标可能相似,但只要未给对方的消费群体造成误认,从而影响对方的商业活动,对于这种近似的商标,法律是允许其存在的。比如“阿迪王”与“阿迪达斯”,这两种商标虽然在英文拼写有相似之处,但由于两者的受众不同且不会使消费者造成误认。因此,“阿迪王”被允许存在并销售。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共存分类
1.善意的商标共存与恶意的商标共存
根据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在共存期间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将商标共存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这里的善意和恶意均是指共存关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标权利人主观上存在不正当目的。善意的商标共存是指,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均尽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义务且不具有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即指共存之间,也指与共存之外的竞争者之间)。
2、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和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共存的客体即商标是否注册而来的。因为商标注册与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
3、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约定的共存法定的共存
法定共存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存在的相抵触商标共存现象;.特定的共存主要是指相抵触的商标或因特殊原因导致现行法禁止共存有违公平,或在特殊情形下相抵触商标不再对商品来源起主要识别功能或已经附着在其他主要起标示作用的标识之上或消费者不在乎商标的有无,同时也不会增加消费者的搜索成本,这时,即便是近似度非常高的商标使用于相同的商品上,法律也没有禁止其共存的必要;约定的共存基于协议产生的相抵触商标共存。
商标侵权、商标共存判定方式
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其他近似商标足以造成普通民众的误认,那么该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
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
3、显著性标准。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团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时存在时,如果一方出于恶意,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标或对他人造成损害时,法院会将其认定为侵权,从而禁止其使用。此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共同使用就不能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之中。
如果你正在考虑注册商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找一家正规的机构帮你办理,简单快捷又省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2-27
企业如何避免商标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商标要进行保密,同时一旦确立应尽早进行注册登记;(2)在申请商标时,就采用一个主商标和若干防御商标的模式进行申请,同时应当在类似领域内也进行防御商标的申请。防止他人使用相似商标或在相似领域进行申请;(3)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要加强对入住商户的管理,对于存在侵权的情形应在第一时间内消除影响,并及时进行整顿,防止侵权结果进一步。维权时注意哪些问题?(1)证据保全。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第一时间保存好侵权的证据,可以采用公证保全的形式。(2)行为保全,起诉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3)赔偿额的确定和举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4个回答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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