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点的情况是:1、争执的起因对方在门口坑洼地铺上很厚的松软的玉米皮导致我方骑车经过时摔倒;2、打架是对方先动手,且以多打少,使用砖头、铁叉(铁叉没有刺中),同时有放狗咬人事实。
我方已经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而对方没有伤,也跑去住院,是否进行伤情鉴定不了解,我应该怎么处理?
追答纠纷案件,一般是以谁的过错在先,谁的伤情过重来调解的。关键是要有证据,不然,会很被动的!
追问警方来处理案件的时候有对伤情进行取证,我是否可以要求警方进行拘留?
包括拍照和录像。
追答拘留,不是你能可以要求的。要根据法律事实来决定的!作为当事人的一方,现在最主要的是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追问从哪些方面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