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要加班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四点一共八小时,其中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那么加班时间中要扣掉半小时,也就是说一天只有七个半小时的加班费.这是不是劳动法的规定?我的问题是应不应该扣掉半小时吃饭时间,扣吃饭时间是不是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