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欠货款逃跑该怎么办

加工厂老板欠货款13万元 有他和他老婆的签字 人跑了 起诉有用吗

欠债人欠货款逃跑怎么办:
(方法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方法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方法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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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2
你好
有用的,既然有他的老婆签字,是可以让他老婆承担连带责任的。
他加工厂的仪器、成品、半成品一旦你官司打赢了,就会拍卖、变卖、折价给你的,放心好了。

但是要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存在,你的证据要充分。
去这个厂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追问

但是是送货单 不是欠条可以用吗 人跑了 起诉有用么 法院会发单子到他老家么

追答

可以的,证明你们之间有个债权债务关系即可。

人跑了,法院会发传票给他老家,实在找不到人的,有个公告送达的,具体的是报纸上发声明,他在公告期内不到庭的,就缺席判决,对他很不利的。
然后再次公告,过了上诉期十五天不出现的,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