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的,后来有个矛盾,公公出钱买了房子,我们小夫妻带个孩子住,{期间老公蛮着我写了借条(房子的价格)给公公保管.}。房产证上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产证件在公公手里不肯给我们。
现在因为关系不好,准备离婚。有几个问题不明白,需要请教:
1.这属于共同财产吗?我有份吗?2.我要还那借条上的钱吗?3.他们现在还可以偷偷去把房产证的名字改公公的吗,以达到不给我房子的目的?4.如果作为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孩子归我) 急!急!急!
5.如何他们那房产证件去银行抵押,(不让我知道的情况下),可行吗? 对我有什么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