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瓶车相撞的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在一条南北走向国道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摩托车和电瓶车都由北向南顺向行驶。电瓶车在前,摩托车在后,距离大概为20-30米左右。当时摩托车一个驾驶,戴头盔;电瓶车一人驾驶,乘坐一人,驾驶者和乘坐者为60-70岁老龄人。当时电瓶车驾驶员掉头观察了身后的交通状况。摩托车驾驶者也发现了前方的电瓶车,发现电瓶车驾驶员在掉头观察,遂意识到电瓶车可能不会通过,便加速向前通过;同时电瓶车也可能意识到摩托车不会通过,也加速向前通过。在这个过程中摩托车驾驶员紧急刹车主观上想避免事故的发生。但是结果还是导致了两车发生碰撞。后报警,警察到现场了解了一下情况。电瓶车被撞坏,电瓶车驾驶者皮肤表面有擦伤症状,乘坐者小腿有轻微骨裂症状(后经县级人民医院检查)。请问这样的一起事故,各自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如果引起诉讼,法院支持的赔偿范围大概为多少?谢谢!(摩托车有牌,驾驶员有驾照)

摩托车的责任大点。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道路上后车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0米)是从后面撞上去的。而电单车只要不开到机动车道上。就基本没什么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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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0
警察说了算1
第2个回答  2009-09-10
是的
第3个回答  2009-09-12
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第一他不保持规定的50米车距,第二他意识到前方车辆要转弯,不减速慢行而是加大油门,,` `电车是次要责任,他意识到后方有来车却执意调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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