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与公司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可是工作一段时间后,因为个人原因,我想辞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需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我想知道如果提前30天交了离职申请。公司还是不让我走,我可以走吗???我要是走了那么还有10天工资公司应该给我结算吗?????如果我交了离职申请书到时候公司不承认怎么办???我怎么才能证明自己交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