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成年,是南充电子工业学校分到”美的冰箱事业部”的实习生.在”美的”工作了3个月零6天.没签劳动合同.2009/08/07日被公司开除当天,即办完离职手续,至今工资一分也没发.(还欠37天工资) .现在连我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都没有了.找公司领导也谈过多次,都没结果.现在,都已经过去19天了,还未要到.
我现在,没工作,没地方住,身上也没有一分钱,手机也没有.去申请劳动仲裁没钱,我感觉劳动局不一定会帮我.我去过劳动局那些人都很凶.现在,我很无赖.
从我被公司开除到现在,我只吃过两顿饱饭.这十几天,都是睡的街头\大桥,睡也没睡好,以捡垃圾为生.最多有两天多没吃饭,每天吃很少.也找个两个工作,为了要回工资我辞职了.想起来真的很心酸!
我被公司开除的原因:就是顾客来工厂调研的时候,问我即公司的情况,在不知情下,我说了实情.结果给公司造成损失,被开了.现在统筹坚固的考虑,我全实话实说的.
我去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劳动局里的人,说我是在校实习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他们无能为力。他们说想要回工资,就只能回去找学校。如果学校不能要回就告学校,或找学校的上一级。
如果真如劳动局所说,我想没可能要回工资了。 这么多天的苦,白受了真不甘心。
我上网的钱,是我捡垃圾赚的。
参考资料:劳动法